越南,放宽入籍条件
广州涛旅假期越南签证中心获悉,据越南媒体报道,5月17日上午,越南司法部长阮海宁在国会会议上提及《越南国籍法》若干条款修改补充的内容,即放宽加入越南国籍的限制条件,为外国投资者、科学家、专家等提供便利。
据阮海宁介绍,该法律草案聚焦两大政策。首先必须提到的是为生父、生母、祖父、祖母、外祖父和外祖母是越南公民的人放宽条件,以及为外国投资者、科学家、专家等加入越南国籍创造便利条件。
第二大政策是恢复越南国籍的条件,为已失去越南国籍者恢复越南国籍创造条件。

据此,该法律草案提出,所有已失去越南国籍者,只要提交恢复越南国籍的申请,符合恢复越南国籍的条件。
该法律草案还修改补充了有关双国籍的内容,即申请恢复越南国籍者,如果满足两个与加入越南国籍情况类似的条件,同时持有外国国籍并获得国家主席许可,则可以保留外国国籍。
该法律草案补充了"必须是仅持有越南国籍且在越南常住的人"才能参与民选机构、政治机关、武装力量等条件,以确保政治安全和国家利益。
此外,为确保灵活性,有助于引入高素质人力资源,该法律草案明确了有关"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有利,不损害越南国家利益"的规定,并授权政府制定对国家有利的详细规定。

在审议该法律草案时,越南国会法律与司法委员会主任黄青松表示,该委员会基本同意补充以下规定:参选人、当选人、被批准、任命担任职务的人员,被录用、任命进入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、政治和社会组织的人员,公立事业单位中按工作岗位被录用的人员,在机要部门工作的人员,参加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武装力量的人员,必须是仅持有越南国籍的人。
同时,黄青松认为,该法律草案原则上规定对于有利于越南国家、不损害越南国家利益的情况,不要求必须持有越南国籍,并授权政府制定详细规定。
然而,越南有部分意见指出,应慎重考虑这一规定,上述特殊情况应仅适用于需要引入、创造条件招聘进入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、政治社会组织的人才,以及公立事业单位中按工作岗位需要录用的人才。
(来源:中越plus)
